产品性能 | |||
本品是由阿维菌素和噻唑膦复配而成的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内吸传导性,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。按推荐剂量使用时,对黄瓜根结线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 |||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| |||
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黄瓜 | 根结线虫 | 1000-1200克/亩 | 撒施 |
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1.本品于黄瓜移栽存活后灌根,或移栽前1-2天浇灌移栽沟。 2.每亩按以上制剂量兑水750千克灌根施药(每株200毫升~250毫升药液)。 3.本品在黄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 | |||
作物图谱 | |||
病害图谱 | |||
注意事项 | |||
1、配药和施药时,应穿防护服、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,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,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,洗净手、脸和被污染的皮肤。 2、施药前、后要彻底清洗施药器械,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,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。 3、开启封口应小心药剂洒出,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4、本品对鱼类水生生物、蜜蜂、家蚕有毒。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域附近禁用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鸟类保护区禁用,施药后立即覆土。 5、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。 6、孕期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 | |||
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1、中毒症状: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严重时导致呕吐。 2、本品如误入眼睛,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立即携标签就医;如接触皮肤,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;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,无特殊解毒剂。如不慎经口摄入,在病人清醒状态下,立即引吐,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。 | |||
农药稀释标准操作流程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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